本网综合讯 近日,北京市住建委印发《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住房租赁服务管理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通知)指出,住房租赁企业可根据业务需求,筛选出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从业人员上报市住建委。经审查,符合企业及人员备案情况的,市住建委将相关信息告知社区,由社区核查人员健康状况后,允许符合条件的从业人员进入社区开展业务。
《通知》强调,每个租赁企业一个小区只能上报一名从业人员,且带客看房须向社区出示业务员及客户当日“北京健康宝”的结果,并经社区同意方可进入小区;原则上从业人员带看客户每天不得超过两次,每次只能带一名客户。
《通知》还强调,要加强对新成交出租房屋及承租人的管理,各住房租赁企业与承租人达成租赁意向,并查询“北京健康宝”结果为“未见异常”的,双方签订租赁合同(租期不得少于半年)并完成租赁合同备案后,由企业从业人员陪同承租人到社区申请办理出入证。
(来源:三亚网综合)
本网声明:海峡资讯网发布此文仅出于信息分享,并非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,不承担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。投资者据此操作,风险自担。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如涉版权或来源标注有误,请联系我们删除。本网原创内容未经书面授权,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转载和摘编。